已备案的境外企业再投资的,还要办理odi备案吗?
| 更新时间 2024-05-12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168755330 联系手机 13168755330 联系人 卞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如已备案的境外企业是以境外自有资金(包括自筹资金或经营利润等)开展境外再投资的,即不涉及境内投资主体出资或提供担保等权益的,境内投资主体需要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一般指完成企业设立或变更的登记手续)后,向商务部门提交《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如该再投资金额达到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内投资主体需在该项再投资实施(一般指出资)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情况报告表》。实践中,各地商务部门对于再投资报告手续的具体办理要求不尽相同,建议进一步与当地主管部门沟通确认。也可直接腾博李经理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168755330
- 商务顾问:卞经理
- 手 机:13168755330
- 微 信:1316875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