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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办理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
2024-09-0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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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办理问题答疑

1. 发改委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是强制的吗?

A:根据国家政策,创业投资备案采用自愿原则,如机构需要享受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则须按要求提前进行备案管理。

目前,创投企业享受20%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两个方式申请,一是中基协,申请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二是发改委,申请备案为创业投资企业。备案成功以后,都可以向所在地税局申请20%单一核算。

2. 中基协备案与发改委备案有什么区别?

A:两者备案并不冲突,且互相独立,既可以在中基协备案,也可以在发改委备案,还可以同时在这两个部门备案。

但是,在中基协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时,需要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来申请,备案在管理人名下,基金产品没有办法单独备案。在发改委备案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单独进行备案,不用备案在管理人名下,但需要满足《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高管人员的要求,即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在发改委进行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应当何时备案?

A:可以的,基金业协会与发改委备案并不冲突,如果在基金业协会已经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在发改委进行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实践中存在投资中晚期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期届满或存续期即将届满时,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并在发改委办理创投企业备案。

4. 如果创业投资基金是通过其他私募基金、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则此类创业投资母基金可否也适用《两类基金通知》规定的多层嵌套豁免规则?

A:如题中所述的其它私募基金投资范围**于未上市企业,则该创业投资母基金适用于多层嵌套豁免规则。

5. 若基金管理人在发改委备案为创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否其在管基金“视为”取得了发改委备案,从而可以适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模式?

A:从《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法规原文中,无法得出发改委备案可以由基金管理人自动延续至在管基金;并且经电话咨询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税务局,税务局也表示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模式系以基金为主体进行申请,申请材料中包含该创投企业在发改委或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编号,而非管理人的备案编号。

6. 投资于一级市场的合伙制私募基金如何备案,其个人合伙人能适用 20%所得税税率?

A:该基金需要(1)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在发改委备案成创业投资企业;或者(2)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创业投资基金产品并且规范运作。基金应当在备案完成后30日内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模式备案。

7. 基金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可以适用 20%所得税税率?

A:仅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且也没有在发改委进行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的,无法申请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模式的备案,从而在现行合伙企业税制下,股权转让所得的收益无法适用20%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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