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业务咨询热线13168755330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员工要求(中基协新规)

更新时间
2024-07-06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3168755330
联系手机
13168755330
联系人
卞经理
立即询价

详细介绍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员工要求(新规)

据新规规定,私募管理人的专职员工不少于5人,包括高管和普通员工。

其中,“专职员工”是指与私募管理人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的外籍员工、退休返聘员工,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控制的企业委派的高管。

在专职员工人数上,新规指出,对于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两家以上私募管理人的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员工兼职,为大家梳理以下几个要点:

一、高管不得在非关联私募管理人、冲突业务机构等与所在机构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兼职,或者成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

二、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不得兼任与合规风控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针对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两家以上私募管理人的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普通从业人员应当以所在机构的名义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针对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两家以上私募管理人的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下列情形,不属于兼职范围:

  1.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机构任职;

  2. 在其他企业担任董事、监事;

  3. 在所管理的私募基金任职;

  4. 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电  话:13168755330
  • 商务顾问:卞经理
  • 手  机:13168755330
  • 微  信:1316875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