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典当行牌照申请注册新规
| 更新时间 2024-11-27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938959778 联系手机 18938959778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海南典当行牌照申请注册新规出炉
无论是典当行注册流程需要还是注册其它类型的公司,都需要在海南建立“实际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运营。不然是不能够享受到海南自贸港的优惠政策。海南典当行注册流程如下: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领营业执照。
更详细一点的所需及具备条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典当”字样;
3.有符合规定的*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5.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6.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7.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 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8.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海南典当行许可证注册新规
1.本次申请是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各种形式的线上提交材料,由典当行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省金融监管局负责在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申请材料齐备并符合审批要求的,省金融监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典当经营许可证》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提交申请的典当行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补正材料齐备并符合审批要求的,省金融监管局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条件未达到的,应在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省金融监管局提交延期审批申请,自提交延期审批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达到审批条件的申请材料,达到审批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申请材料或条件经补正后仍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允许开展典当业务。
3.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或未补正申请材料以及未提出延期申请的,视同放弃申请。
4.统一申请期结束后,省金融监管局将在门户网站对经批准的典当行进行公示。未提交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的典当行,应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自行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注销,妥善有序退出典当行业;对拒不退出的典当行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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