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东怎么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
| 更新时间 2024-12-21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8938959778 联系手机 18938959778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外资股东如何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包括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备案在其名下。
登记要求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关于进—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等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要点包括:
事项 | 主要内容 |
名称、经营范围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应当符合监管要求 |
资本金 | 申请机构应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 私剪基金管理人的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的,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 |
经营场所 | 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应为独立空间,不得与其他机构共用办公场所 申请机构企业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致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 |
从业人员 | 申请机构专职员工总人数不应低于5人,申请机构的一般员工不得兼职 不得从事与私募业务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
**管理人员 |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 、与私募业务相冲突业务的机构兼职 **管理人员应当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 |
专业化运营 | 申请机构应当主营业务清晰.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 申请机构、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不得曾经从事过或目前仍兼营民间借贷、担保、保理、典当、融资租赁、网络信贷信息中介、众筹、场外配资、民间融资、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
股权结构 | 申请机构应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得存在为规避监管要求而进行特殊股权构架设计 禁止申请机构股权代持 |
内控制度 | 申请机构应书面承诺:在备案完成第—只基金产品前,不进行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变更;不随意更换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
关联方、子公司、实际控制入相 关要求 | 申请机构应在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方中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应在其实际展业并完成首只私募基金备案后,再提交申请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 同一实际控制人已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机构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需书面承诺申请机构完成登记后,继续持有申请机构股权及保持实际控制不少于3年;实际控制人需承诺新申请机构展业中如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已登记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合规连带责任和自律处分后果 |
基本流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主要股东或者合伙入名单;
**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入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斋递过基金业协会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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