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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债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更新时间
2025-01-04 07:00:00
价格
1000元 / 个
办理机构
腾博国际
办理业务
公司转让
办理场地
深圳,广州,珠海,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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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债权转让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债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这两年企业的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有很多民营企业都在咬牙坚持在做生意,还有很多坚持下去直接就倒闭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先是贸易战影响,然后又是疫情的影响,对于一些企业来说犹如坐过山车一般大起大落,在今年上半年相信很多工厂订单爆棚。但是到了下半年因为原材料涨价、物流涨价、能源危机等种种原因,又只能停产停工,企业生意是越来越难做。许多企业只得关闭企业,小编建议如果公司无法再下去,可以选择转让出去。一些干净无异常的企业,转让的价格也会比较高,相当于资金回点血。重点给大家科普一下公司转让指南,方便大家了解公司转让的知识点。

    许多人由于在出售前害怕自己开过出售掉会影响到董事及公司股东,不想办理转让手续。实际上出售公司并不是是各位想的那样简单,公司转让是及其重要的办理手续,假如操作流程失误不仅会造成多余的麻烦,还会造成巨额的罚款。接下来和各位说说带公司转让有哪些方面特别注意?

1、检查公司是否存在;

    公司转让中需要注意的不是转让方而是接受方,承接方在收购一个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先考虑该公司的账目问题,找有能力的公司专员,仔细检查公司的账目,看看转让的公司是否有潜在。

2、检查公司以前的经营状况;

    转让公司是否是经营,在经营中是否有犯罪的活动和行为,在工商局档案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年检是否每年都按时参加;

    年检是工商检查企业是否经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要检查的重要手段,每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的,如果没有按时参加,那么企业就会被记录在案,企业信誉下降,同时还会受到一定的处罚规定。

4、查看公司报告;

    公司是否是垫资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出资到位。是否有抽逃的现象,公司账目是否等等,这些都是必须的,避免在买卖公司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PART2公司转让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复印件,应标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东有限公司提交由以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或者其的国有资产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果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明或者自然复印件;

变更营业期限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核准。

PART3转让公司的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一个大公司来说,股东的变更会引起公司构架的一些改变,所以要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对于私立小公司那就没有必要了。

    2、做國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國有资产的流失,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國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國

    3、合同签订,不管什么,什么交易,合同是必备的法律保障。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税务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化。

一、所得税

1、转让所得应否纳税?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转让损失可否税前扣除?

    尽管根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债权转让损失属于财产损失,一般应允许其作税前扣除。但存在限制条件,企业除因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债权损失可以作为坏账作税前扣除外,因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所发生的债权损失,一般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故若转让方的债权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应收账款,则其转让损失可税前扣除;相反,若系借款、担保债权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应收款项,则其转让损失一般不允许税前扣除。

二、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不动产征税,而 “债权”的转让并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同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发票系因经营业务而开具,转让方转让债权的行为不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不需开具发票。

三、印花税

    印花税采用列举的方式确定征税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将债权转让合同作为应税凭证。故,律师认为,除非债权转让涉及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转移,否则应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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