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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注意事项(2024年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4-15 10:57 更新时间: 2024-04-29 07:00

从现有的政策趋势来看,各地基本上对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不设置前置条件。对于能跨市且在省级行政区域展业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门槛已基本上提升至亿元以上,属地经营原则大幅增加了小贷公司跨区域展业的资本门槛。2023年8月,福建地方监管下发《福建省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初次设立时,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今天作者根据实际办理经验及相关监管政策,与大家一起探讨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福建小额贷 款”字样。

  第八条 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出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严禁虚假出资和抽逃注册资本。初次设立时,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四)有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和管理人员。拟任董事中应有20%及以上的人员从事金融领域工作3年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具有履职所需的金融知识、经济专业水平、从业经验及专业技能,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领域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领域工作8年以上;

  (五)出资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拟任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透明规范的贷款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七)在拟注册县(市、区)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九条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主发起人(或Zui大股东)应当是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3年净利润累计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50%、出资额不高于其净资产的50%(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我省老区、苏区县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或Zui大股东)在当地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的,仅需满足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出资额不高于其净资产的50%(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

  主发起人(或Zui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且不得再参股同一县域其他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其他单一发起人(或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万元,入股同一县域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不得超过2家。法人股东不得少于3家,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50%以上。入股股东实行实名制,严禁股东集合他人资金入股。

  第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法依规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主发起人(或Zui大股东)及其他发起人(或股东);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经济类企业主发起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省属企业在省内主发起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所在的设区市欠发达县域主发起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入股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或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允许设立不超过3家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其他县(市、区),允许设立不超过2家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

  第十一条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办理各项福建小额贷 款;

  (二)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

  (三)其他经省金融监管局批准的业务。

  第十二条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经省金融监管局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本省行政区域。经营网络福建小额贷 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不允许设立分公司。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应由主发起人(或Zui大股东)向县级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申请书;

  (二)出资人承诺书;

  (三)公司设立方案;

  (四)出资人协议书;

  (五)股东基本情况,包括: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股东名册;法人股东经营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纳税记录、经股东(大)会通过的同意投资设立福建小额贷 款公司的决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承诺书;自然人股东的姓名、简历、住所、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中国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入股资金来源和个人财产性收入的相关佐证材料;股东住所的佐证材料;

  (六)法人股东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自然人出资能力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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