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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2022年私募基金行业新规速递(5-10月)
发布时间: 2022-11-09 10:09 更新时间: 2024-05-17 07:00

2022年私募基金行业新规速递(5-10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国共有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24,129家,各类私募基金产品合计139,570支,规模合计203,948.98亿元。随着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存量不断增加,协会监管日趋严格。私募基金公司工商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均可办理,有问题可联系腾博国际朱经理。

2022年5月至10月,协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新规,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基金份额转让等方面。我们就其中主要内容简要整理如下,并在文尾设置有则法顾团队整理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截至2022年10月31日)链接以供下载获取。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规则

01协会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的问答》

2022年5月26日,协会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服务的问答》,结合疫情期间私募基金业务办理诉求,公布了一系列私募基金备案业务相关的优化措施,包括延长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备案期限、延长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信息报送时间等。

02协会发布新版《登记材料清单》

2022年6月2日,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更新了《登记材料清单》。新版《登记材料清单》整合碎片化承诺函材料,减少了重复报送内容。一方面细化投资专业性材料内容,明确工作经验要求。另一方面强化诚信信息填报,加强风险防范。新版《登记材料清单》设置3个月过渡期,自2022年9月3日起,所有申请机构应当按照新版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03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2022年6月24日,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业务办事指南》,就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申请主动注销等业务涉及的监管规则、具体操作流程发布了指南,有助于管理人进一步理清各项业务操作规程。

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相关规则

01协会公示备案案例

2022年4月18日,协会发布《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2022年第1期 总第2期)》,公示案例涉及备案“壳基金”、募集监督协议不合规、普通合伙人与管理人关联关系弱、基金投基金期限错配等情形;2022年9月16日,协会发布《私募基金备案案例公示(2022年第2期 总第3期)》,明确了协会就投资者不具备实缴出资能力、“借道”私募基金进行监管套利等情形的监管要求。

02协会发布《备案关注要点》

2022年6月2日,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梳理了《备案关注要点》。《备案关注要点》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与私募基金运作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行业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以支持行业发展和加强风险防范为出发点,提炼募集、投资、管理等各环节产品核心要素,明确并细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关注内容。

03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业务办事指南》

2022年6月24日,协会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业务办事指南》,就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重大变更、清算、反向挂钩政策申请业务涉及的监管规则、具体操作流程发布了指南,便于管理人事前掌握备案要求。

三、基金从业人员相关规则

01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

2022年5月10日,协会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规定了从业资格取得、基金行业机构的管理责任、执业行为规范等内容;并就从业资格注册与考试科目、协会规定的资格注册认可情形等作出了细化规定。

02协会发布《关于扩大境外基金专业人才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认可实施范围的公告》

2022年8月26日,协会发布《关于扩大境外基金专业人才申请基金从业资格认可实施范围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协会扩大了境外专业人才认可实施的具体范围,并明确了境外基金专业人才基金从业资格的申请条件。

四、基金份额转让相关规则

01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上海市国有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022年2月,上海市国资委印发《上海市国有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沪国资委产权〔2022〕58号),明确国有基金份额转让应当通过上海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的交易场所以市场化方式公开进行。

02上海市国资委发布《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2022年6月17日,为加强和规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评估管理工作,上海市国资委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份额评估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沪国资委评估〔2022〕116号),明确了国有企业基金份额转让的适用主体、适用范围及所涉的评估、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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