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业务咨询热线18938959778
公司新闻
私募基金公司风控负责人能否担任被投公司的董事?
发布时间: 2022-08-15 09:02 更新时间: 2024-11-22 07:00

私募基金公司风控负责人能否担任被投公司的董事?

投资方委派代表担任被投公司的董事这一行为,可以算是私募基金的投后管理行为。基于上述分析,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此处的投资业务不包括投后管理行为。虽然,参与投后管理并非风控负责人的法定职能,但是并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要求,法无禁止皆可为,同时也并不有害于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只要公司有权部门授权,风控负责人为什么不可以担任被投公司的董事呢,可以的。

风控负责人能否担任公司监事

这个问题也挺有意思的,中基协明确要求,风控负责人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设置的高管岗位,属于不可或缺的高管人员,而且还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兼职要求及专业性要求。但是《公司法》并未将私募基金管理行业的风控负责人作为管理人员的当然人选,当然,除了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明确列明的之外,《公司法》也兜底指出,高管人员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根据风控负责人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中的重要身份属性,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风控负责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列为高管人员,同时也跟中基协的要求相一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的风控负责人,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一职。

其实,从风控负责人与监事的职能来看,两者也是有一些区别的。简言之,风控负责人是以风险控制职责参与公司管理的,并且是其中重要一员;监事是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而是以监督者的角色,监督管理者的履责情况。虽然两者都有监督职能,但是此监督非彼监督,两者监督的内容与对象是不同的。


联系方式

  • 电  话:18938959778
  • 商务顾问:朱经理
  • 手  机:18938959778
  • 微  信:18938959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