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办理要求及政策(苏州湾创投基地)
注册资本: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500万;
有限合伙:1亿
实缴资本: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三个月内实缴30%以上;
有限合伙:一年内实缴3000万以上
可注册类型:
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权创投类私募基金管理人
私募股权/创投类基金产品
名称和经营范围限制:
基金:苏州XXX创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管理人:符合协会要求即可
金融办审核要求:
市场主体自主申报名称预留告知书(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核名登记,核名有效期为一个月)
1.申请设立的函(由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发起申请会商的函,小镇提供)
2.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入驻机构信息调查表(企业根据模板填写)
3.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企业找第三方律所出具拟注册企业的尽调报告)
4.所有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近 5 年从业经历(有投资经历的,请说明过往投资业绩)
6.股东无犯罪记录证明
7.主要股东简介及以往投资业务情况
8.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需说明实缴出资情况、签字版本)
9.组织架构及高管(至少3位)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11.高管基金从业资格证
12.远离非法集资活动信用承诺书--签字版(所有股东签字或盖章)
13.防范利益冲突及隔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14.吴江区民间投融资服务企业注册承诺书--签字版
15.股东资本证明。自然人:收入证明;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主要股东(合伙人)*近2年的审计报告等。
其他要求:
合伙企业实缴达到3000万以上可以享受奖励政策,税返政策无门槛。
工商变更时间/注册时长(出证)::名称中含有”创业投资“的合伙企业3个工作日;其他类合伙企业和管理公司材料齐全审批2周左右
税收优惠政策:
1. 税收给予80%的奖励,单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2. 入驻奖励:入驻奖励上限不超过800万元,自入驻当年起分5年兑付(每年20%)。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给予实收资本规模1‰的奖励;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给予1.5‰的奖励;1亿元(含)至1.5亿元(不含)的,给予2‰的奖励;5亿元(含)至2亿元(不含)的,给予2.5‰的奖励;2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的奖励。
3. 备案奖励:入驻机构完成吴江区金融监管局、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的,分别按其实收资本的0.1‰、0.5‰和1‰给予上限不超过50万元的备案奖励。不同层级备案实行叠加奖励。奖励自备案当年起分3年兑付(第1年30%,第2年30%,第3年40%)
4. 税收返还:因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产生的地方实际贡献,给予其地方留存部分80%的奖励,单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5. 投资奖励:对区内进行项目投资,按其单次投资规模每300万元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上限50万。
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合伙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实缴达到一年内达到3000万以上;税返政策无门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