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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办理要求及流程
发布时间: 2023-01-04 11:21 更新时间: 2024-11-30 07:00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办理要求及流程

备案要求


基金备案的完成是基金顺利开展投资运作的重要前提。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 《私募股权 、 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关注要点》等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要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要点包括:


事项


主要内容

类型及命名

  • 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类FOF、创业投资基金、创投类FOF、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等

  • 命名: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名称应包含“基金” 、 “投资”、“资产管理”、“资本管理”等字样中的一项或多项;契约型基金名称应包含“私募”及“基金”字样

  • 存续期

    私募投资基金应当约定明确的存续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约定的存续期不得少于5年.其中存续期为投资期+退出期,不包括延长期

    银行账户

  • 募集监管账户:强制要求,募集机构或相关合同约定的责任主体应当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 托管账户:特定情形下应当托管,包括:(1) 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 、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2) 私募投资基金通过公司 、 合伙企业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底层资产的;(3) 已备案通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进行后续募集 

  • 穿透核查合格投资者

  • 以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形式投资私募投资基金的,募集机构应当穿透核查*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 同一投资者在不同层级均存在的,关注各层级均需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

  • 备案范围

  • 私募投资基金不应是借(存)贷活动

  • 不符合“基金”本质的募集、投资活动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

  • 禁止刚性兑付

    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募集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低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限定损失金额和比例

    禁止特定资金池业务

    管理人应当做到每只私募投资基金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速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 资金池 业务,不得存在短募长投、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滚动发行、集合运作等违规操作

    禁止投资单元

    管理人不得在私剪投资基金内部设立由不同投资者参与并投向不同资产的投资单元/子份额,规避备案义务,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封闭式运作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封闭运作,备案完成后不得开放认/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以及基金份额转让不在此列

  • 已备案通过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配置基金,若同时满足—定条件16,可以新增投资者或增加既存投资者的认缴出资,但增加的认缴出资额不得超过备案时认缴出资额的3倍

  • 管理人及管理费

  • 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得超过—家

  • 未担任管理人的普通合伙入、特殊有限合伙人、投资者不得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收取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取管理费

  • 关联交易

    私募投资基金进行关联交易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事中信息披露安排以及针对关联交易的特殊决策机制和回避安排等


    基本流程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私募 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1. 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2. 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 ,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4. 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联系方式

    • 电  话:18938959778
    • 商务顾问: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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