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公司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要求,境外投资备案的类型:
1、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2、国内企业再投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3、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驻外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对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需要在福州经贸委和商务部系统提交相应的公司信息,并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相应的纸质资料递交至经贸委窗口,等待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证书颁发后两年内将投资款汇至境外,办理备案核准以后需要每年进行年报。
3、领取证书后同时领取一份报道表,报到表需要在中国驻投资地大使馆进行报到登记,报到表需大使馆盖章后将回执交回经贸委。
境外投资备案所需材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福州公司)较近上一年的财务报表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5.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技术、法律、财务、社区、环境等尽职调查结论)
6.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补充要点
办理商务部门与发改部门的手续可以同时进行,其中一方的核准、备案文件不作为另一方文件的前置条件。在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文件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