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缴募集规模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3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缴募集规模要求(征求意见稿)
私募基金产品蕞低实缴募集规模要求
■ 《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私募基金应当具有保障基本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实缴募集资金规模。
新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
新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创业投资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
契约型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应当为1元人民币,在基金成立后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变。
展开全文
相关产品
2023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实缴募集规模要求(征求意见稿)
私募基金产品蕞低实缴募集规模要求
■ 《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私募基金应当具有保障基本投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实缴募集资金规模。
新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
新设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创业投资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
契约型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应当为1元人民币,在基金成立后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