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德国公司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备案办理
2020年,中国连续第五年保持德国*大贸易伙伴,德国是中国在欧洲*大的贸易伙伴。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20年中德双边贸易额为1920.9亿美元,同比增加3.9%;其中,中国对德国出口868.3亿美元,同比增加8.8%;中国自德国进口1052.6亿美元,同比增加0.2%,中方逆差184.3亿美元。据德国联邦统计局统计,2020年,中德双边贸易额为2127亿欧元,同比增长3%;从中国进口1168亿欧元,同比增长6.3%,对中国出口959亿欧元,同比下降0.1%,德方逆差209亿欧元。2020年,在德国出口市场中,中国排名第二,占7.96%;在进口来源地中,中国排名
**,占11.33%。中国对德国出口商品主要包括数据处理及电子光学设备,电气设备,服装,机械设备,金属产品等。中国自德国进口商品主要包括汽车及配件,机械设备,数据处理及电子光学设备,电气设备,化工产品等。
境外投资备案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代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二)境外投资备案办理指南中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