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行转让收购需要什么条件?海南行转让收购
根据办法,不只是深圳行牌照很难申请,现在基本是不再新审批了,且数量是极为有限。如果还想在深圳开设行门店,只能收购与转让。目前网上许多五花八门,有的说二十天就能完成收购与转让,有的说七天就可以,其实行是不可能在少于两个月的时间完成办理。目前海南还可以注册行,海南自贸港早在去年6月就发布了四类业态的申请资料与条件,之后又在11月更新内容,本文整理了今年在海南注册行的新政策以及注册流程,以便了解在海南注册行需要哪些情况?
腾博主要涵盖以下业务:海南行注册,深圳行转让,商业保理公司转让,作为服务的多元化企业,与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腾博向来以出众的能力、成功决心、专业服务在客户中享有盛誉。公司以自身广博精深的专业服务和丰富的业务解决方案为依托,为来自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
行牌照转让流程:确认信息,确认基本信息符合要求;尽职调查,对公司做尽职调查,包括不限于财务,法律等;
海南自贸港新注册行条件:
(一)有符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行”字样;
(三)有符合规定限额的注册资本:行注册资限额为300;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注册资限额为500;从事财产权利质押业务的,注册资限额为1000;注册资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五)有熟悉业务的经营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六)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七)符合《办法》(2005年第8号令)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要求;
(八)符合对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海南自贸港新注册行所需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二)出资协议;
(三)股东出资承诺书原件(注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未以资金或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两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行股权,不以持有的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
(四)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的日期3个月内,资金应当保存在企业在我省开设的验资内,直至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档案所在单位部门或流动人员档案机构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人员(包括拟任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有复印件、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股东提供);
(六)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一年财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事务所公章,外省法人股东的财务报告必须由所在地事务所出具)、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记录凭证;
(七)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的50%,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投资类企业需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外省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必须由所在地事务所出具);
(八)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成立满3年,营业期限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的日期算起3年以上)复印件;
(九)市场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许通知书》复印件;
(十)国有资产相关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行的承诺函(要求注明:同意国有资本进入行;承诺退出或转让时,须先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拟受让候选名单及有关资料后,再报办理相关国资转让手续);
(十一)上市公司投资行的承诺函(要求注明:积极配合金融主管部门的工作,接受对其和下属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提供上市公司与业务相关联的报表和材料等);
(十二)承诺两年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行股权,不以持有的行股权对外质押或提供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