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金公司如何迁入海南异地办公?私募基金异地办公,私募基金迁入异地。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的问题是众多新设私募的常见问题之一。此前证监会在《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异地办公需要整改,但是在此后的正式稿中已删除。也就是说就目前政策而言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是允许异地办公的,但是不排除部分地区,由于当地监管要求的特殊情况。以深圳为例,深圳虽然再次放开了私募投资基金类公司的新设申请,但是门槛有所提升,根据要求,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目前暂不受理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挂靠企业。同时,深圳未进行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无法变更实际办公地址的。唯一的选择就是迁入其它地区作为实际办公地址,例如海南。同时深圳租赁场地的费用相较于海南,成本实在太高。如考虑租赁成本,未备案的私募基金企业可以考虑将公司迁入海南。以下附
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有哪些条件及要求?
一、深圳私募基金注册地址要求
深圳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保持一致,目前不受理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的挂靠企业,也就是说不可以异地经营。
二、深圳私募基金注册资本及首期实缴资本要求
(1)必须同时写清楚注册资本和首期实缴资本;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首期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首期实缴不低于1000万元,1年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4)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
(5)实缴完成后需提交验资报告。
三、深圳私募基金注册投资人要求(公司股东或合伙人)
(1)申请时需要注明各股东份额,股东份额不确定则无法申请;
(2)若股东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请注明登记编号(例:P1234567);
(3)若股东为上市公司,请注明证券代码;
(4)两个或以上股东(合伙人)的,按出资金额从大到小排序;
(5)若股东为个人的请填写身份证号;若合伙企业请写清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四、深圳私募基金注册股东背景要求
(1)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法人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
2、经认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央其业、地方国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等组织;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税收不低于600万元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管理资金规模(实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外投资机构;
3、在税务、工商,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自然人:
1、应当具有8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或与所投行业领域相关的工作经验;
3、自然人股东需承诺3年内不对其股权结构进行商事信息变更。
五、深圳私募基金注册经营范围要求
证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六、拟设机构拟任高管要求
拟任法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及简历
备注:
1.最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签署至少履职3年以上承诺书。5.提供至少5位包含基金经理、风控(合规)、交易员、行业研究、行政相关人员的简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