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无正在运行产品的重大事项变更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07
无正在运行产品的重大事项变更(*新要求)
针对通过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变更”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重大事项变更办结之日起,若无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产品,需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产品备案;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系统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点评:
重大事项变更*大的风险就是买壳与卖壳。私募基金管理人将所有产品清算后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存在很大的买壳与卖壳的风险;即应买方的要求,卖方清理原产品后将无运行产品的管理人牌照倒卖给买方。因此,基金业协会要求在“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大事项变更完成后,按照新登记的要求,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产品的备案,若未按期完成,则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
律师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进行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尽量不要清算产品,可待重大事项变更完成后再行清算。如确有清算的必要的,要在重大事项变更过程中同步备案新的基金产品,争取在重大事项变更完成前完成产品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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